尊龙凯时

常用

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中国区)官方网站

尊龙凯时专业学位研究生作育事情基本划定

尊龙凯时专业学位研究生作育事情基本划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作育事情,着力提升实践立异型人才自主作育质量,凭证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生长的意见》(教研〔2023〕2号)等文件精神,连系研究生作育现实,制订本划定。

第二条 作育单位指我校肩负研究生作育的教学科研机构及异地研究院、天下重点实验室等其他教学科研机构。

第三条 学校人才作育向导小组认真审议学校人才作育顶层妄想、人才作育相关重大事项、主要政策制度、主要行动,协调解决人才作育领域重点问题。研究生院是学校研究生作育历程治理的归口治理部分,认真统筹协调研究生作育历程治理事情。作育单位是研究生作育历程治理的实验主体。

第四条 作育单位须遵照本划定制订本单位研究生作育计划及作育事情实验细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通事后执行。专项妄想、特殊妄想等研究生的作育治理凭证相关作育协议执行。

第五条 作育计划是开展研究生作育历程事情的基础和指导,作育单位应凭证种别(或领域)的作育要求,动态完善作育计划。作育计划应明确作育目的、作育模式、知识能力结构要求、作育环节设置及要求等,突出立异实践能力和分类化作育。

第六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和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其中硕士生包括工程类硕士生和非工程类硕士生,博士生包括工程类博士生和非工程类博士生,分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和通俗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


第二章  作育目的

第七条 研究生作育的基本要求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向导,热爱祖国,遵纪遵法,起劲践行社会主义焦点价值观,品行规则,忠实守信,身心康健,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心和深挚的家国情怀,具有高度的国家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第八条 硕士生作育目的:

(一)掌握所从事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二)具备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能够肩负立异性专业手艺或治理事情,拥有国际视野;

(三)具有领军向导潜质的实践立异型人才。

第九条 博士生作育目的:

(一)掌握坚实宽阔的理论基础、专门知识及相关专业领域生长趋势与前沿,具备解决重大手艺问题、行业手艺难题、手艺立异创立的能力;

(二)能够自力肩负立异性专业手艺事情,在所在领域做出创立性实践效果,国际视野宽阔;

(三)具有领军向导潜质的实践立异拔尖人才。


第三章  作育模式

第十条 构建专业学位人才作育架构,研究生实验分层级作育:

(一)国家专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工程硕博士专项、国家优异中小学西席作育妄想等,作育领军向导人才;

(二)校企专项包括但不限于学校与重点企业要害领域的校企相助专项、大院大所相助项目、卓越领军妄想等,作育急需紧缺人才;

(三)院企专项包括除国家妄想专项、校级妄想专项作育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作育,以作育单位或研究生指导西席(以下简称“导师”)相助项目为依托,作育高条理专业手艺人才。

第十一条 研究生作育接纳课程(环节)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实践效果)相连系的方法。作育单位与相助单位应共建实践基地,实验工学交替的作育模式。勉励境内外联合作育。

第十二条 研究生的作育事情由导师认真,约请行业企事业具有富厚实践履历的专家担当校外相助导师,实验校内外导师联合指导模式。

第十三条 校内外导师凭证本划定和作育计划,连系研究生小我私家情形,指导研究生制订小我私家作育妄想。

第十四条 作育单位制订的作育计划总学分应不低于本划定的学分要求。总学分应包括知识能力结构和作育环节两部分。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实践效果)答辩前,应知足学分及作育要求如下:

(一)两年学制非工程类硕士生不少于23学分,三年学制非工程类硕士生不少于27学分,工程类硕士生不少于32学分;

(二)工程类普博生不少于25学分,工程类直博生不少于42学分。工程类硕博连读生应知足本种别直博生作育要求,或同时知足硕士生和本种别普博生作育要求。非工程类博士生凭证学校和相关专业学位天下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另行确定。

(三)其他特殊情形由作育单位审议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第四章  知识能力结构要求

第十五条 知识能力结构包括学位理论课程和综合实践,其中,学位理论课程包括头脑政治理论课、基础及专业理论课、综合素养课等。综合实践包括实验及实践课、专业实践等。

第十六条 学位理论课程原则上按专业学位种别设置,以工程或现实需求为导向,强调专业基础、工程能力和职业生长潜力的综合作育,明确实践课程比例,设置专业学位专属课程系统。

第十七条 提倡西席接纳案例教学、真真相境实践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注重实务实操类课程建设;实时引入前沿手艺生长动态以及新手艺、新要领、新流程、新工艺、新质料等,注重研究生解决行业工业现实问题能力的作育。


第五章  专业实践

第十八条 专业实践原则上依托学校认定的实践基地开展,接纳集中或分段方法,包括实践申请、每月小结、中期检查、终期审核等环节。

第十九条 中期检查、终期审核由作育单位统一组织,要求如下:

(一)考察内容:原则上实践内容与学位论文(实践效果)事情相连系,研究生在读时代从事与学位论文(实践效果)事情无关的专兼职事情,一样平常不得认定为专业实践;中期检查重点考察专业实践希望情形,终期审核重点考察工程手艺、专业能力和素养方面取得的实践效果。

非整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可连系自身事情岗位使命开展;若在事情单位未从事与所读专业相关的实践事情,则须参照整日制研究生响应要求开展专业实践。

(二)考察形式:果真答辩;终期审核应在研究生通过开题报告之后举行。

(三)中期检查缺乏格需2个月后重新组织;终期审核效果分为优异、及格和缺乏格三级,缺乏格需重新组织。

第二十条 作育单位凭证相关专业学位天下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设置专业实践响应学分。研究生须修满作育计划中划定的专业实践学分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实践效果)答辩环节。


第六章  作育环节

第二十一条 硕士生作育环节包括文献(手艺)综述、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其中开题报告、中期检查为硕士生作育的必需环节;文献(手艺)综述为可选环节,由作育单位凭证作育需要设置。各作育环节由作育单位统一组织。

第二十二条 博士生作育环节包括博士生资格考试、文献(手艺)综述、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其中开题报告为博士生作育的必需环节;博士生资格考试、文献(手艺)综述由作育单位至少选择一项作为必需环节;其余为可选环节,由作育单位凭证作育需要设置。各作育环节由作育单位统一组织。

第二十三条 博士生资格考试是开题报告的前置环节,要求如下:

(一)考察内容:专业领域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形及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专业潜力等;

(二)考察形式:笔试和面试,每学年至少组织两次;

(三)原则上应设置首次通过率上限。

第二十四条 文献(手艺)综述是开题报告的前置环节,要求如下:

(一)考察内容:研究偏向或详细问题的深入调研、剖析归纳、整理和评述等;

(二)考察形式:报告、沙龙等;

(三)原则上应设置首次通过率上限。

第二十五条 开题报告是开展学位论文(实践效果)的基础、包管学位论文(实践效果)质量的主要环节,要求如下:

(一)考察内容:开展工程手艺研究、解决工程手艺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实践效果)选题的前沿性、研究计划和研究妄想的可行性等;

(二)考察形式:果真答辩;

(三)设置首次通过率上限,原则上不高于90%;

(四)考察效果:按优、良、中、缺乏格四级设置,效果为中(含)以上为通过;

(五)完成时间:原则上硕士生入学后第二学年12月尾前,硕博连读生和普博生入学后第二学年8月尾前,直博生入学后第三学年8月尾前完成开题;原则上通过开题报告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硕士生不少于5个月、博士生不少于10个月;

(六)重新开题:若开题报告通事后研究内容等爆发实质性变换,须在征得校内外导师赞成后重新开题;重新开题应在首次开题报告日1个月之后举行。

第二十六条 中期检查是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效果)事情希望的主要环节,要求如下:

(一)考察内容:课程学分是否知足要求、学位论文(实践效果)希望情形等;

(二)考察形式:果真答辩;

(三)完成时间:两年学制硕士生入学后第二学年3月尾前,三年学制硕士生入学后第三学年12月尾前。硕博连读生和普博生入学后第三学年8月尾前,直博生入学后第四学年8月尾前。

第二十七条 勉励研究生起劲加入出国(境)交流。出国(境)交流主要包括出国(境)加入国际聚会、国际暑期学校、国际组织实习等形式举行的国际交流,以国际相助部因公出国(境)系统纪录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划定中未提及的其他作育环节(如研究学分等),作育单位可凭证专业种别特点和作育要求无邪设置,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七章  其他作育要求

第二十九条 学制年限内无法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原则上应在抵达学制年限条件出延期答辩申请,每次申请延期时限最长不可凌驾12个月。经校内外导师、作育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事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三十条 入学满2年(直博生入学满3年)且学业特殊优异的研究生,可提出提前答辩申请。详细条件要求、事情流程等由作育单位制订,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三十一条 博士生在作育历程中,可凭证现真相形实验分流,转为硕士生作育或转为硕士生答辩。分流与终止作育执行《尊龙凯时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实验细则》(尊龙凯时研字〔2024〕14号)。

第三十二条 学位论文(实践效果)预答辩、评阅与答辩,结业和授予学位标准,涉密学位论文开题、评阅与答辩按学校及作育单位有关划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划定适用于2024年(含)以后入学的研究生。2023年(含)以前入学的研究生按入学时划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划定由研究生院认真诠释。

第三十五条 本划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网站地图】【sitemap】